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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摘錄自前皮爾兒童援助協會董事長Tom Urbaniak 所著「一個隨時的朋友:皮爾兒童援 助協會的歷史」之書(A Constant Friend: A History of the Peel Children's Aid Society )。

  • John Joseph Kelso,前報社記者,在幫助成立多倫多保護動物協會之後四年,於1891 年 成立多倫多兒童助協會,專注於照顧及保護孤兒及受虐待或被忽略的兒童。
  • 1912 年四月二十三日於賓頓市慈恩聯合教會召開第一次皮爾兒童援助協會董事會議,出 席者包括當地一些著名的市民。
  • 皮爾兒童援助協會第一位正式職員是一位名叫Charles W. Norton 的兒童福利員工。
  • 1912 年六日六日郡議會第一次正式通過給皮爾兒童援助協會撥款$100 的補助金。
  • 以皮爾兒童援助協會董事長Charles D. Gordon 之名而命名的長期兒童庇護所「Gordon Home」於1919 年六日二十四日在米爾頓市開始啟用,提供住宿者適當的醫療、飲食與 衣物,以應當地收養家庭之缺乏。
  • 在1936 年,有119 名兒童依靠皮爾兒童援助協會生活;有32 名兒童居住於Gordon Home。
  • 為應付對兒童服務日益俱增的需求,皮爾與霍爾頓兒童援助協會於1935 年十一月四日合 併;又於1944 年因皮爾縣議會希望能對協會有更多影響而永久分開。
  • 因資金與社會資助的短缺「Gordon Home」於1936 年八月關閉;大多數在其照顧下的兒 童都被安置在收養家庭,其他則被送到安省?瑞拉市(Orillia) 的一間收容所。
  • 至1936 年十一月,縣議會資助協會每個兒童一日$0.75;省政府每年給每兒童的補助金 是$1,000。
  • 在1950 年代初期,因經濟的蕭條和社會的狀況導至本協會需要在結構與服務方面持續地 增長與發展。
  • 在1950 年代末期,皮爾兒童援助協會的會址位於縣法院的二樓,全體員工共用一個電話。
  • 在1950 年代末期及1960 年代初期,因經濟增長帶來私人資助的增加;本協會得以為家 庭提供更多的服務,包括單身母親、輔導、娛樂活動及教育花費。
  • 皮爾兒童援助協會董事會員在於1966 年一月一日開始生效的修訂兒童福利法案中扮演重 要角色。
  • 1970 年皮爾兒童援助協會約有50 名員工,並被公認為本省第八大管轄區域。
  • 1974 年一日一日正式成立皮爾郡政府,使得協會的名稱亦需更改為皮爾郡兒童援助協會。
  • 本協會於2003 年搬遷至現在位於密西沙加市的地址,靠近密西沙加街和401 號公路。
  • 至2006 年止,有逾175 個收養家庭散佈於賓頓市、卡利登及密西沙加市,為在本協會接 管照顧的兒童提供住家。
  • 今日,皮爾兒童援助協會有375 位全職及兼職員工,每年為7000 個家庭服務。

欲訂購Tom Urbaniak 的著作「一個隨時的朋友:皮爾兒童援助協會的歷史」之書(A Constant Friend: A History of the Peel Children's Aid Society), 請致電(905) 363-6131 內?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