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虐待與疏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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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的虐待
任何有意加諸於兒童身體任何部份的力量而導至兒童受到傷害。受的傷包括: 瘀傷、腫痕、割傷、骨折、灼傷、
或內傷。身體的虐待可以發生於一、兩次單獨的事件或在一段長久的時期中。
性虐待
任何以性為目的對兒童的利用,例如性干擾、性觸摸的邀請、窺淫、性觸摸、行為和滲透、和性利用。
情緒虐待– 家庭暴力
家長或照顧者透過對一個兒童經常嚷叫、貶低性的評語、排斥、不理睬、孤立、恐嚇或使兒童在家接觸到家庭
暴力的形式而剝奪兒童一個撫育的環境,如此的行為可能造成兒童情緒上的傷害。
疏忽
照顧者沒有提供基本需要,例如飲食、睡眠、安全、看管、衣物或醫療。大多數的個案都不是有意疏忽的。
| 兒童虐待報告2005-2006 | 1137.08 k | |
| 了解性虐待– 包括安全提示 | 229.11 k |